南昌航空空大学2012年招生简章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,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以及国家和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文件,结合南航空学院的具体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
学院国家标准代码:10406
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韩风南大街696号
泰豪动画学院:南昌市金沙二路1888号(专业:动画、计算机辅助设计制造、会计电算化、市场营销)
学校级别:本科
主管部门:江西省教育厅
第二章组织
第三条学校设有招生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学校普通班的招生工作。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。
第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一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。
第五条为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,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,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。
第三章招生计划
第六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,2012年,我校面向全国29个省(市、区)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4950人,高等职业院校学生370人。我校全日制普通专业的招生计划和批次由各省(市、区)招生办公室公布。
第四章准入原则
第七条我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、省市招办监督的录取制度,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的原则,综合考虑考生各方面素质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科学、规范地选拔学生。
第八条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:考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。专业录取没有年级差异,根据分数和专业志愿选择;当申请第一名的学生人数不足时,我们学校会录取后来从高分到低分志愿的考生。
第九条艺术录取原则:
1.前提条件:专业成绩合格,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(市、自治区)规定的相应级别最低控制分。
2.各专业的排序规则:
(1)美术:文化专业成绩按4:6的比例计算。【综合分数计算公式:综合分数=文化考试分数&除;文化考试满分&次;40+专业考试分数&除;专业考试满分&次;60,专业考试满分200分】。
(2)播音主持:文化和专业成绩按3:7的比例计算。【综合分数计算公式:综合分数=文化考试分数&除;文化考试满分&次;30+专业考试分数&除;专业考试满分&次;70,专业考试满分100分】。
(3)音乐学专业:文化和专业成绩按2:8的比例计算。【综合分数计算公式:综合分数=文化考试分数&除;文化考试满分&次;20+专业考试分数&除;专业考试满分&次;80,专业考试满分100分】。
(4)表演专业(空船员方向):根据专业成绩,高考语言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(满分150分)。
3.文科和理科在每个专业录取和排序的时候是没有区别的。
第十条我校认可省级招办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。但根据教育部规定,加分不得超过20分,如果加分大于20分,我们学校在录取时会认为是20分。
第十一条在公布的招生计划的120%以内,我校确定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,省级招生有规定的,按规定执行。
第五章收费标准
第十二条学校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,学校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向学生收取不同的住宿费,标准为800-1000元/学年。
第六章奖学金和贷款援助
第十三条学校有优秀新生奖学金、优秀学生奖学金、行业和企业奖学金
第十四条学校每年投资300万元,设立1000多个勤工俭学岗位。
第十五条学生原籍所在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,可以持《新生入学通知书》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。
第七章招生咨询
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:
0791-83957505,83863927传真:0791-83863967
学校网站:nchu.jx
招生信息网网站:zjw.nchu.jx
第八章的补充规定
第十六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、法规、章程、规范和上级政策不一致的,按照国家法律、法规、章程、规范和上级政策执行。
第十七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标题:(教育问答)2012高考志愿填报指南:南昌航空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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